AI 行銷自動化怎麼做?別把模型接上廣告帳號,先問人本來在做什麼
這集最多人在抄的是那份二十幾個工具的清單,但那是最不值錢的部分。真正該抄的是他的架構判斷:agent 就是程式碼加一條資料流,模型只在需要判斷時才出現。而美國那套冷開發玩法,台灣照抄會先撞個資法。
有一句話我聽完直接停下來倒帶。
「大家都想把上帝裝進盒子裡,然後把 Facebook 廣告帳號的權限交給它。我們後來發現,這完全是錯的做法。」
說這句話的是 Cody Schneider,他在 Greg Isenberg 頻道 2026 年 8 月 5 日這集《Marketing Agents are the New Coding Agents》裡,花了四十幾分鐘拆解兩套他自己在跑的行銷 agent,工具一個都沒藏。
那集底下最多人在抄的是工具清單。二十幾個名字,從爬蟲 API 到冷郵件信箱供應商,看起來就是一份可以照著買的購物單。
如果你問我,那份清單是這集最不值錢的部分。
三個月後那些工具有一半會換掉,另一半會漲價。而且照著抄的人,在台灣會先撞到個資法,不是撞到成效問題。
真正值錢的是他中間隨口講出來的那個架構判斷。這篇就是來拆那一層的。
先給你三句話的結論:行銷 agent 的本體是軟體,模型只是零件;你該付錢請 AI 幫你「做出那個軟體」,而不是每跑一次就繳一次 token 稅;他示範的兩套 agent 裡,台灣團隊今天真的能動的是第二套,第一套在動手之前請先問法務。
先講清楚:這集是誰在講,他賣的是什麼
這點不先講,後面全部會歪掉。
Cody Schneider 是 graphed.com 的創辦人,那家公司賣的就是這套東西:行銷 agent 的資料管線加上雲端執行環境,還提供 forward deployed engineer(進駐客戶端的工程師)幫你把 agent 實作出來。
他在片中提到的兩個工具,也都是他自己揭露的合作對象。冷郵件信箱基礎建設 Hypertide,他說「the partner that we use and we work with」。LinkedIn 排程工具 Ordinal,他說「they're a partner of ours」。節目本身也在推自家的 ideabrowser、latecheckout.agency 跟 thevibemarketer。
這些不是中立推薦,是有商業關係的推薦。
我不覺得這樣有什麼問題,他也大方講了。但你在讀他的工具清單時,心裡要有這把尺。他的架構觀點跟他的工具清單,可信度不一樣。
還有一件事:他自己也講了。主持人吐槽「應該沒人會把你當律師」,他回「take this with a grain of salt, do your own research」,而且明確說「the EU has totally different compliance pieces」。他整段合規討論的前提是美國。
解碼一:agent 只有三個零件,其中兩個不是 AI
主持人問他,agent 跟行銷自動化到底差在哪。他的答案很短:
它就是程式碼,可能加上一個思考迴圈,再加上一條即時資料流。
程式碼、思考迴圈、即時資料流。三個零件,只有中間那個跟大模型有關。

然後他給了一個判斷方法,這才是這集的核心。
不要問「AI 可以做什麼」,要問「那個人本來在做什麼」。
他拿媒體採購當例子。一個厲害的投手每天在做的事情其實非常固定:研究廣告切角、做新素材、測試新素材、砍掉輸家、放大贏家。就這四五步,天天輪迴。
所以你該做的事情很單純:做一個軟體,讓它做同一件事。廣告帳號的權限,留到最後再說。
他合夥人 Max 有一句更狠的:
唯一的 agent 是 coding agent,其他都是 coding agent 做出來的軟體。
這句話值得你在會議上引用。
我用一個生意人的比喻。你要找零錢,不會請總經理站在收銀台前面。收銀機負責算,總經理只在「這個客訴要不要退款」的時候出現。大部分公司現在導 AI 的做法,是把總經理綁在收銀台前面,然後抱怨薪水太貴、還常常算錯。
以前你導入行銷工具,是先看工具有什麼功能,再去改自己的流程配合它。 現在反過來,你要先把人的流程拆到每一步都寫得出來,再決定哪幾步交給程式、哪一步交給模型。
拆不出來的流程,就不要交給 agent。
而這件事的難處,我自己是繞了很久才想通的。
我是傳產出身的,雨傘產業待了七年,工廠、品牌、百貨專櫃都待過。在專櫃站櫃的那段日子,工作內容從來沒有人寫成 SOP,但它其實有非常清楚的步驟:看誰在櫃前停下來、判斷這個人是自己要用還是買來送人、決定要不要開口、開口之後先講哪一句。
這整套東西全部裝在人的腦袋裡,一行都沒有被寫下來。
後來轉到數位行銷,我才發現這個毛病沒有變,只是換了工具。你問一個團隊「你們每天怎麼看廣告成效」,得到的答案通常是一段很流暢但拆不開的描述。
而 agent 吃不下拆不開的東西。
所以真正卡住大家的不是模型不夠強,是你的流程從來沒有被寫下來過。
解碼二:別為了每次執行都繳 token 稅
這段對台灣中小團隊特別實用,因為它直接影響你的月費單。
他的原話是:你不該付錢給 Anthropic 或 OpenAI 去「跑那個 API call」,你該付錢請它們幫你「做出那個會跑 API call 的軟體」。
為什麼你每做一次行銷動作,都要繳一次 token 的稅?
他說現在大家都在 token max,用越多越好,他的立場剛好相反:能用便宜運算跑完的,就不要燒推論,只在真的需要判斷的那一格才叫模型。
這裡有個容易被忽略的附加價值:出錯機率。
他舉的例子很白話,如果你讓一個大模型自己去跑 Facebook 廣告帳號,它有不小的機率把帳號搞爛。但如果你照著一個真人本來會跑的流程,寫成一段固定的程式,結果的品質跟穩定度是完全不同等級的。
想像一下你們家的情況。一個五人電商團隊,每天要做的事情大概是:早上拉昨天各通路的銷售、比對庫存、看哪幾支廣告的 ROAS 掉到門檻以下、把要關的關掉、把要加碼的加碼、下午整理檔期素材。
這裡面有幾步真的需要「判斷」?
拉數字不用。比對不用。算 ROAS 有沒有跌破門檻不用,那是一行 if。真正需要判斷的可能只有兩件事:這支廣告掉是因為素材疲乏還是因為競爭對手在檔期加碼,以及這次檔期主打哪個角度。
重點是什麼?
只有那兩格該花 token。其他全部是排程加上幾百行程式,跑在一台每月幾百塊台幣的機器上。

這中間的價差,不是省一點點的問題。是「每天跑」跟「每天跑不起」的差別。
所以請把這句話記起來:
agent 的成本從來不是模型單價,是你把多少件普通工作丟去給它推論。
這個算法,跟 Alex Hormozi 講的那個「花 35 萬美元自動化了一個根本不是瓶頸的流程」是同一件事的兩面。一個講你自動化錯地方,一個講你在對的地方用錯了貴的零件。
順帶一提,他強調 agent 之所以是 agent,是因為它「掛在 cron job 上每天自己跑」,不是因為它很聰明。這跟我之前寫過的「AI 正在從你去用的工具,變成自己上工的同事」是同一個判準:會不會自己啟動,比會不會聊天重要。
解碼三:訊號比輪廓準,但台灣只能用一半
他第一套 agent 的核心洞察,我認為是對的。
傳統做名單是鎖輪廓:產業、職稱、公司規模、資本額。這些都是靜態的,你不知道這個人現在關心什麼。
他改成看訊號:誰剛剛對這個主題舉手。誰按了那則貼文的讚、誰在底下留言,那就是一次舉手。
他還有一個很省力的觀察:任何一個利基裡,就是那幾則異常值貼文在吸走所有互動。你盯 10 到 20 個來源帳號,大概就有八成的覆蓋面,再往上追的邊際效益不划算。
洞察到這裡都成立,而且骨架可以學。
問題在他接下來做的事:他把這個訊號拿去建名單。在台灣,你只能把它拿去做選題。
他的流程是:用 Apify 爬那些貼文的按讚與留言者、把名單丟進一連串資料商做瀑布式補資料、驗證信箱、買分身網域跟信箱、發冷郵件加 LinkedIn 私訊。他自己說在美國「technically you can cold email」,符合 CAN-SPAM 就好。
台灣不是這樣玩的。這段我不會給你步驟,只給你警示。
台灣的個資法,門檻在前面不在後面
美國 CAN-SPAM 的預設是可以先寄、給人退訂就好。台灣的預設剛好相反:你要先有法定事由,才輪得到談退訂。
你不用背條號。你只要記住三件事,剩下的交給法務,不要在行銷會議上拍胸脯。
► 公司信箱也是個資。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把「姓名、職業、聯絡方式」直接寫進個人資料的定義。台灣沒有 B2B 豁免這種東西,name@company.com 一樣算。
► 不是人家給你的名單,你要交代來源。 第 9 條規定,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的個資,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資料來源。從資料商買來的名單就是在講這一條。至於很多人拿來當護身符的第 19 條第 1 項第 7 款「一般可得之來源」,那款有但書:「當事人對該資料之禁止處理或利用,顯有更值得保護之重大利益者,不在此限。」社群公開資料算不算,在台灣還沒有明確到可以讓你放心大膽做。
► 第一次行銷就要讓人拒絕,而且費用你付。 第 20 條第 2 項與第 3 項:當事人表示拒絕要立刻停止,首次行銷時你就得提供拒絕的方式並支付所需費用。
罰則的級距我也講一下,但請看清楚它們分屬不同情形,不要以為隨便一個告知瑕疵就會跳到上限。第 47 條是 5 萬到 50 萬罰鍰。第 48 條分款處理,違反告知與行銷相關規定落在 2 萬到 20 萬,另有情節重大與違反安全維護等不同款項可到 15 萬至 1,500 萬。真正該怕的是第 41 條: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違反第 19 條、第 20 條第 1 項並足生損害於他人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。
監理環境也在收緊。個資法第 1 條之 1 已明定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,籌備處在 2023 年 12 月 5 日揭牌,組織與部分條文的施行仍在推進中。跟三年前不一樣了。
還有一件事我要講白:不要買手機號碼,不要拿買來的號碼做電話行銷。 講者提到用工具補手機號,這在台灣的風險層級跟補公司信箱完全不同,別碰。
「法院說可以爬」是誤解,而且代價很貴
很多人會拿 hiQ Labs v. LinkedIn 這個案子出來當令箭,說法院判過爬公開資料合法。
前半段是真的。2022 年 4 月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確實重申,爬公開可見的資料不構成 CFAA(美國電腦詐欺與濫用法)的「未經授權存取」。
但故事沒有停在那裡。2022 年 11 月,地方法院在違約主張上判 LinkedIn 勝訴,認定使用者條款的禁止爬取與禁止假帳號條款可執行,而 hiQ 違反了。同年 12 月雙方以合意判決結案:hiQ 被判付 50 萬美元、被永久禁制令禁止再爬 LinkedIn,並且必須刪除相關程式碼與所有 LinkedIn 會員資料。
所以 hiQ 這個案子的重點從來不是「可以爬」。
是刑事那關過了,合約那關輸光。公司也收了。
而 LinkedIn 使用者條款 8.2 節的「Don'ts」寫得很直接:禁止開發、支援或使用軟體、腳本、機器人爬取或複製服務(8.2.2);禁止使用機器人或未經授權的自動化方法存取服務、加好友、發送訊息、按讚、留言(8.2.13)。LinkedIn 的說明頁也寫明,使用這類工具的帳號會面臨限制或關閉。
所以那些 LinkedIn 自動私訊工具,你要理解你賭的是自己或同事的帳號。
解碼四:第二套 agent,才是台灣團隊今天能動的
節目後半他被追問「不想做冷開發的人怎麼辦」,然後講了第二套。這套的法律風險低非常多,因為原料是你自己公司裡的東西。
為什麼直接叫 AI「寫好一點的 LinkedIn 貼文」永遠很爛?
他的答案一句話:因為沒有素材。
你叫 agent「寫好的 LinkedIn 內容」,它會寫出全世界最平庸的東西,浪費讀者的時間。
他的解法很土法煉鋼,但正是這點讓它有效:每週跟同事做一次沒有主題的訪談。就問一句「這禮拜你學到什麼」,然後讓他講。從真實的人類對話裡抽洞察,再交給模型寫成貼文。
更值錢的是他接下來那句:好內容常常是被困在公司內部的。
Slack 裡的討論、業務通話錄音、客戶說「我為什麼不買」的那一句。這些全部是現成素材,而且是你的競爭對手拿不到的素材。
想像一下你們公司的 LINE 群組。上禮拜業務貼了一段:「客戶說他不敢換 ERP,因為上次換了之後對帳花了三個月。」
那一句話,就是一篇文章。它比任何「五個 ERP 選型技巧」都值錢,因為那是真的有人說過的話。
(但這裡要補一句:客戶原話要匿名化、去識別,先確認可用範圍再拿出來寫。這套的法律風險比爬名單低很多,不是零。)
用前面那套架構回頭看,這條產線長這樣:輸入是訪談逐字稿;程式負責切段、分類、排程;模型只負責把洞察改寫成草稿;成效資料回流,決定下一輪選什麼題。
四個環節,只有一個需要模型。這就是「先問人本來在做什麼」實際跑起來的樣子。

而這個「用真實長對話當內容原料」的邏輯,跟我之前拆過的查理的創業化合物用 60 分鐘長訪談做內容是同一套底層:濃度來自真人講過的話,不是來自產量。
然後是回流。他用 Ordinal 排程到多個帳號,把成效數據拉回來給 agent 看,哪些題目表現好,下一輪就往那個方向 snowball(滾雪球)或 remix(重混)。
最後這條,我覺得對台灣行銷人是很好的鬆綁。Cody 自己招了:
我的 Twitter 跟 LinkedIn 就是同一批東西每 90 天重混一次,就這樣。
贏過的貼文每 90 天重發一次。你怕重複,但你的受眾根本沒看到第一次。
兩個要修正的數字
這集有兩個地方,我查了之後跟他講的不一樣,寫出來給你。
第一,LinkedIn 的 AI slop 標記。 他說「LinkedIn 今天早上剛推出」。實際上是 2026 年 7 月 30 日上線,比這集節目發布早了將近一週,而且它是使用者主動檢舉的按鈕(在貼文三個點的選單裡選「Seems like AI slop」),不是自動偵測掛牌。真正的自動偵測是更早的政策,LinkedIn 在 2026 年 5 月表示會偵測並降低通用型 AI 內容的推薦曝光。方向他講對了,細節要修。
順帶給你一個數字感受一下水溫:AI 內容偵測公司 Pangram 的研究分析超過百萬則貼文,LinkedIn 上約 41% 的長文是完全由 AI 生成的,是各平台之冠。
第二,那個 22 美元 CPM。 他說 LinkedIn 每千次曝光平均約 22 美元,所以一則貼文就算帳號只有 500 追蹤、拿到一千次曝光,等於幫你省下 20 幾美元。
這個數字我查不到出處,它應該是他自己的體感。公開的 2026 年 benchmark 大多落在更高的區間,例如 ZenABM 分析 211 家 B2B 公司、16 萬則廣告的報告給出美國平均 62.67 美元 CPM,另有多家把區間抓在 28 到 70 美元。
有趣的是,這個修正反而讓他的論點更強:自然觸及的機會成本,比他說的還高。
至於他提到的主題型帳號策略,也是可用的。與其開一個公司名帳號,不如開一個主題帳號。成長顧問公司 Demand Curve 的 X 帳號用的就是 @GrowthTactics 這種主題代號,不是品牌名。(片中把這個帳號歸給共同創辦人 Julian Shapiro,這點我查不到佐證,所以只說它是 Demand Curve 的帳號。)
你這週可以動的五件事
► 第一,挑一個流程,做一張五欄的表。 欄位只有五個:觸發、輸入、動作、輸出、誰驗收。不要挑最複雜的流程,挑每天都要跑的那個。如果你寫不到五列就寫不下去,代表這件事還躺在某個人的直覺裡,先不要交給 agent。
► 第二,在那張表上圈出「需要判斷」的格子,最多兩格。 圈完之後,每一格寫清楚模型要讀什麼、要吐什麼、不准做什麼。沒被圈到的全部是排程加程式,那些格子不該花 token。
► 第三,先做內容引擎,不要先做名單引擎。 原料已經在你公司裡了。這週開始,每週約一個同事聊 30 分鐘,只問「這週學到什麼」,錄音轉逐字稿,當天切出 10 句話。
► 第四,去挖你已經有的素材。 客服信箱、業務的 LINE 對話、上次客戶為什麼沒買的會議記錄。挑三句真人講過的話,一句寫一篇。記得先去識別。
► 第五,把「訊號」用在選題,不要用在建名單。 先選 10 到 20 個你品類裡的來源帳號,這週只看每個帳號最近的異常值貼文,把留言分成痛點、反對理由、使用情境三類。這是台灣可以合法做的那一半,而且效果不見得比較差。
至於冷開發那一套:你要做可以,但動手之前先問法務,尤其是資料來源、告知義務跟拒絕機制這三件事。不要拿別人的合規框架,套在自己的公司上。
行銷 agent 這個題目最大的誤會,是大家把它當成一次採購。買一個很聰明的 AI,把權限開給它,等它變出客戶。
它其實比較像蓋一條產線。你要先知道人在這條線上做了哪些動作,才有辦法決定哪一段用機器、哪一段留給老師傅。
這集的工具清單三個月後會過期。那個問法不會:那個人本來在做什麼?
先把這句話問完,再決定要不要開 API 金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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